践行13工作模式促进乡村基层治理—南台司法所发挥职能作用助力乡村振兴
为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法律服务和保障职能,南台司法所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创建“枫桥式司法所”这一目标,坚持防调对接,普治并举,补齐乡村振兴的短板,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发挥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一、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助力乡村经济建设
南台司法所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定制“普法菜单”,利用微信群、朋友圈等上线“微普法”栏目,积极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实现遇事普法和在线普法的有机统一,拉近了司法所工作人员与群众的距离,架起了一座法律服务“连心桥”,成为司法便民服务的又一个重要窗口。
二、依托法治宣传服务,助力乡村法治建设
加强农村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和法治文化建设,利用各村、社区电子屏播放宣传标语和宣传口号,增强农村普法的渗透力、感染力。根据时间节点,推动开展街头普法、法治培训、法治讲座、法治坝坝会、“司法所(长)讲堂”等活动,精准普法,零距离普法,引导群众自觉树立知法懂法尊法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依托基层社会治理,助力乡村平安建设
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以化解矛盾为着力点,坚持立足预防、重在化解、全面覆盖的工作思路,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一是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平台,及时接收、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二是建立诉前调解机制,及时了解、发现、掌握、上报各种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不回避、不推诿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邻里关系、婚姻家庭等矛盾纠纷,筑牢“平安南台”“第一道防线”。
下一步,南台司法所将进一步增强服务乡村振兴的主动性、自觉性,将司法行政工作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密切关注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供研究、分析、解决问题举措,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涵养乡风文明,为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司法行政的“一抹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