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肃纪鹿原镇切实强化镇纪委监督责任
为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绩效,鹿原镇纪委采取三项措施,切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责任。
一是牢记身份,转职能,正位置。牢记纪检身份,牢固树立纪检意识,牢记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正确处理好纪检监察工作与其他分管工作的关系,找准工作定位,找准工作切入点,在实际工作中摆正位置,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是牢记职责,转方式,增实效。牢记监督、惩处、问责、教育规范等职责,转变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能。在监督方面做到监督制度的建立与制度执行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参与式监督、谏言提醒式监督、督促协调式监督、明察暗访式监督相结合,履行监督职责与自觉接受监督相结合。在惩处、问责方面做到对党的事业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自己负责,坚持实事求是,治病救人、秉公执纪。在教育规范方面以镇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镇机关单位负责人和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管人、管事、管钱等关键岗位人员为重点,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警醒相结合,组织集中学习与开展体验式教育和丰富廉政文化相结合。
三是牢记要求,转作风,强素质。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牢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总要求,加强学习,改进作风,创新方式,扎实工作,切实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据悉,该镇纪委监督镇党委、政府建立实施了20余项管人管事管钱的规章制度,组织开展了8次作风效能监督检查,对新当选的82位村主干进行廉政谈话,处理办结纪检信访件9件,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4起,问责惩处干部4名,开展党纪条规教育4次,正反典型教育5次,并强力推进了党务公开项目化管理、优提促、案件查处等三项纪检监察重点考核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责编:邹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