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连续五年荣获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3月21日,在株洲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全市检察长会议暨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茶陵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据悉,这是该院自2012年以来,连续第五年荣获全市检察机关先进检察院的荣誉称号,也是该院继取得省档案局、省人民检察院两家单位联合授予档案工作管理规范化省特级单位荣誉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2015年,茶陵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社会稳定观,依法准确打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95人,提起公诉347人,批捕、起诉准确率均为100%,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同时,紧紧围绕群众期待的司法公正问题,大力开展诉讼监督工作。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纠正漏捕17人,追诉漏罪5件,依法提出刑事抗诉3件,有效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该院还 积极践行为民履职宗旨,妥善解决群众诉求,成功办理了刘某异地错误羁押信访积案,并被市政法委作为典型案例予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