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中心隔离护栏工程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变更公告
因项目需要,现对茶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中心隔离护栏工程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变更如下:
一、将招标文件中第25页第四章:技术规格及要求:二、本项目采购产品技术参数及配置计划:(一)本项目采购产品技术参数:3、警示柱技术要求:(1)主要材料:聚氨脂(PU);(2)硬度:85度正负5度;(3)抗拉强度:每平方厘米为300Kg;(4)抗断裂强度:每平方厘米为80Kg;(5)弯曲试验:>10万次;(6)耐晒度:7级;(7)耐候度:>3年;(8)反光指数:每平方米800cd(cxp晶格)内容变更为:3、隔离桩技术要求:(1)主要材料:镀锌钢管;(2)反光材料:钢管立柱贴红、白色相间的工程三级反光膜,整体保持一致;(3)规格:钢管符合国家标准,直径89mm,离地高1000mm,壁厚3mm(含)以上。
二、将招标文件中第26页第四章:技术规格及要求:二、本项目采购产品技术参数及配置计划:(二)本项目采购产品配置计划表中警示柱变更为隔离桩,其规格由786×800变更为89×1000×3。
三、本项目报名截止和购买标书截止时间变更为:2012年9月24日下午17:00。
四、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2012年9月25日9:00。
其他内容,请参照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茶陵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二○一二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