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鲁垛镇各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鲁垛镇各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居)、各单位:
为强化基层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大力提升各村(居)公共卫生工作水平,根据《关于推动全县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设置公共卫生委员会的通知》(宝卫基妇[2021]1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现依法成立鲁垛镇各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具体成员如下:
一、组织机构
见***。
二、工作职责
1、开展国家和县卫生健康政策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动员辖区群众积极参与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做好辖区内公共卫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动员,协助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和人口信息采集与监测等工作;
3、参与乡村振兴建设,动员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健康家庭建设;
4、推动组建居民健康管理网格化管理,织密社区网格服务体系;
5、收集反映群众健康需求和改进卫生健康服务的意见建议,持续改善卫生健康服务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6、协助开展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7、协助完成其他卫生健康工作。
三、年度工作要点
1、协助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冠疫苗接种、核实采集等工作;
2、协助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3、协助做好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
4、协助做好健康村、健康单位创建工作;
5、协助做好农村妇女"两***"筛查工作。
***:鲁垛镇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机构.pdf
鲁垛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