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原宝应县开关厂腾退场地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的通知
安宜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关于部署应用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环办土壤〔2017〕55号)等相关要求,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
原宝应县开关厂已关停多年,该地块曾从事过电镀等生产经营活动,属于疑似污染地块,已列入土壤环境调查任务,至今尚未开展过土壤环境调查工作。请你镇抓紧对该地块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相关工作,并在六个月内完成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及时上传全国污染地块信息系统(网址http://114.251.10.109/landuserlogin.jsp,账号:321****2380011,初始密码:888888@wrdk),并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通过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调查报告应当包括地块基本信息、疑似污染地块是否为污染地块的明确结论等主要内容,并附具采样信息和检测报告。
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工作须委托有能力从事相应工作的专业机构承担;专业机构应当遵守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并对相关活动的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特此通知。
扬州市宝应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