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建章立制规范林项目管理
为提高我市退耕还林和造林质量、加大对违法侵占林地行为的打击力度。市自然资源局通过充分调研、反复论证磋商,先后出台两项制度,规范林业项目管理。
一是开展清理整顿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清理整顿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指导意见》,明确了关于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定性以及“造成林地的原有植被或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严重污染”的确认与证明、被非法侵占林地回收和恢复原状、关于涉林案件的指定管辖和加强协调配合等问题,为确保我市林业生态建设取得实效、依法惩治各种破坏林地林木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林业生态建设成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制定了《沈阳市林业项目质量督导及管理需求》。明确了林业项目的“预算、概况、属性、评分标准、履约期限、技术规格”等具体事项,为林业项目质量督导和管理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以及确保我市林业生态建设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撰稿人:张富勇,审核人:李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