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新型建材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0105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贵阳新型建材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已完成第一次公示,现进行第二次公示,将规划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
一、名称
贵阳新型建材产业园规划
二、规划概况
概要:贵阳新型建材产业园拟规划选址在开阳县西部的双流镇境内,其范围初定为:北至铜鼓坝久永铁路永温站、南至正在建设的开阳县科技大道、东至高永公路(兖矿大道)、西至大坝、善鸡田、郭老孔村民组一带;总规划面积6.72平方公里。
布局:总体呈现一区两心五组团的布局模式
一区:生活配套区
两心:金融商务中心、行政研发中心
五组团:绿色结构组团、绿色围护组团、节能机电组团、功能部品组团、运输物流组团。
规划年限:本规划的期限为2015~2025年,其中近期为2015~2017年,中期2018~2020年,远期为2021~2025年。
三、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生态
工业园区建成后,将完全改变现有土地利用格局,变为以工业为主的建设用地,植物自然物种将基本消失,人工引进物种将取而代之,工业园区自然体系的生物量和平均生产能力有显著的降低,通过工业园区公园、道路以及草地的绿化,可以增加部分物种,提高部分生物量,总体来说,工业园区对区域自然体系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2)水环境
为便于污水处理、雨水回用和保护水体环境,排水体制采取雨污分流制。加强污染源控制与管理,对单个污染源加以严格管理,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
由于产业园区位置及其地形的限制。因此,在产业园区应将园区的排污管网优先建设;同时,园内企业加强管理,要求必须建立污废水处理系统,并尽可能的在企业内部实现回用的最大量,外排水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后再外排进入城市管网至污水处理厂;对污水处理厂加强管理,加强对项目废水出水水质的排放要求,提高各污染物去除率。
规划工业园区建设会因硬化地面面积增加等因素而降低地下水入渗量,但通过控制地面硬化率可使减少的渗水面积控制在有限的程度以内,通过未硬化地面的合理绿化有利于增加屋面水及硬化地面水的入渗,这些措施可保证雨量较小时,建设区内基本不形成地表径流,只要设计合理、措施到位,地下水入渗量不会因功能区建设而减少。
(3)大气环境
规划实施后,规划区内使用天然气、电能等清洁能源,在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大气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的情况下,运营期废气将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及周边环境敏感点造成明显影响。
(4)声环境
随着园区建设规模的扩大,人口不断增多,园区与外界的联系逐渐加强,道路车流量会相应增加,道路交通噪声也呈增长趋势,尤其是夜间交通噪声的上升较为显著。规划上在主要交通干道两侧建设的绿化隔离带,在主干道两侧不建设居住区的敏感建筑区,并将干道两侧已经建设的居住区等敏感建筑物逐步搬迁,将会大大降低交通噪声对道路两侧居民的影响。
园区建成后,区内主要交通干道昼间、夜间的噪声值基本能满足功能要求。规划时要考虑主干道两侧建筑物的交通噪声防护距离和限速要求。
(5)固体废弃物
园区建成以后,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收集并由环卫部门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在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指导下,根据本区域实际情况,园区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进一步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妥善处置;区内危险废物在送至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以前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安全贮存。
园区如果能够严格实施相应的固废治理措施,工业园区建成以后,固体废物的处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将大大减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贵阳新型建材产业园的建设符合国家和贵州省关于设立工业园区的有关政策,与双流镇总体规划、贵阳市环境保护规划具有良好的一致性。区域拥有足够的环境承载力,规划的经济目标、规模及功能布局基本可行,产业园区的建设将对区内现有企业进行有效整合,改变现有建材企业的生产模式,淘汰落后不满足现行相关要求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产生的三废满足相关环保要求,将贵阳建材产业园打造为贵阳市具有地方优势特色、融合可持续发展相关理念、具有规模示范效用的新型建材产业园区。
五、环评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可按照下面提供的联系方式、地址到环评单位查阅本规划的环评文件初稿,或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通过邮箱索取环评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在规划周围受影响范围内进行回访并征求公众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本规划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本规划布局、建设规模的建议和意见?
(3)您认为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还应注意哪些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七、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期限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本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开阳县融通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158****6690
(2)评价单位: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71-8***72870
传真:0571-87209865
E-Mail:anjing122310@163.com
邮编:310013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莲花街333号莲花商务中心A座9楼
开阳县融通工业有限公司
2015.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