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年度辅助器具配发工作有通知
各市区残联,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残联,市康复中心:
2011、2012年度国家***公益金项目配发我市的辅助器具已经到货,为确保做好配发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做好辅助器具的的接收、登记、保管、配发工作。请各市区残联于1月18日前到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提货(联系人:汪业联,电话:134****1384)。各市区残联要认真做好货物的验收、保管、登记、配发等工作。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向市残联康复部反映。各市区残联应按照中国残联《***公益金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项目实施办法》精神,抓紧组织定点服务机构对符合受助条件的残疾人进行筛查评估,协助受助残疾人填写《***公益金项目辅助器具申请审批表》和《适配表》(附表2、3),并结合残疾人的实际需要和任务指标做好辅具的适配工作,建立好康复救助档案。
二、加强管理,责任到人。各市区残联要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要明确专人负责,总体组织协调残疾人辅助器具用品的配发工作。要加强实物资产管理,建立专项物资台帐和出入库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帐目管理和收发手续,并保存好相关凭证和记录档案。
三、抓紧落实任务,做好统计上报工作。各市区残联要及时将辅具配送给残疾人,并认真建立受助人信息档案,搞好有关信息的调查、统计、汇总,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及时上报相关信息(项目救助情况须录入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管理系统,网址:http://stats.cdpf.org.cn/netrep/index.j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