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全力保障城乡规划正确实施
在近日召开的全省城乡规划监察工作座谈会上,省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兴军指出,泰安市的城乡规划执法监察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探索了新经验,走出了新路子,取得了新成效。
座谈会上,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吕桂平汇报了泰安市城乡规划执法监察工作情况。吕桂平表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规划执法工作,对规划执法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市规划局思想重视,锐意创新,强化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和全省建设系统执法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进规划执法监察工作再上新水平。据了解,2010年6月,规划管理行政处罚职能重新划归市规划局行使后,我市成立了泰安市规划监察支队,负责行使规划执法权,构建了“管罚统一”的规划执法体制。市规划局不断改革创新,探索规划执法的长效机制,对违法建设行为严管重罚,不断提升规划执法效能。
“关口前移” 建立规划诚信责任制
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前,市规划局与建设单位签订《规划实施诚信责任书》,要求项目建设单位作出服从规划管理,严格按规划实施的承诺。未签订责任书的,审批窗口不予发证。据统计,今年已经发放诚信责任书163份,从源头上保证规划的执行。
另外,在市规划局“规管2008”办公系统中,建立了规划执法监察平台。审批窗口在受理建设项目的报建申请前,市规划局工作人员先从系统中查阅报建单位(个人)有无尚未处理的违法建设案件,如果未处理,将不受理当事人建设项目报建申请。
“重心下移” 完善违法建设监管网络
结合规划执法实际,市规划局对基层执法范围进行调整,实现了执法中队设在办事处的机制,理顺了与两区、办事处、社区的关系,实现了执法工作的重心下移。
同时,市规划局强化与区、办事处、村(居)委会的协调联动。据了解,市规划局已经与辖区乡镇办事处、村(居)委会签订了制止违法建设责任书。村(居)委会设立了违法建设监督员,协助执法人员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理违法建设,初步建立查出违法建设的联动机制。
另外,市规划局还建立了制止违法建设通报制度,借助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的力量,每月将各乡镇(办事处)、村(居)委会制止违法建设情况进行通报,作为两月一次考核的重要依据,考核名次在电视等媒体通报。市、区联动,联合巡查、联合制止、联合拆除制度,案件通报制度,以及两月一次考核制度的实施,有效调动基层制止违法建设的积极性。据了解,查处违法建设联动机制的做法,市规划局已经在全省建设系统执法监察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坚持强化督查 推行目标考核责任制
市规划局按照建立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管”三个体系建设的要求,出台了《目标考核办法》、《2012年度目标考核实施细则》、《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规划监察目标考核奖惩办法》,将执法工作任务和目标分解量化,层层落实到每一名工作人员,将工作效能与评先树优、干部使用密切结合,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
同时,市规划局加强督导检查,实行“分工领导督查、业务科室督查和支队内部督查”的三级督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解决。通过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市规划局初步建立了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激励约束机制。
依法行政 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
市规划局严格遵循《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阳光公开,不断提升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在执法人员培训方面,市规划局大力加强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素质,并强化执法廉政教育,牢固树立“执法工作开弓没有回头箭”的意识,坚决杜绝以权谋私现象。
此外,市规划局严把执法文书制作关、执法程序关、适用法律关、证据采集保存关,确保案件办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执法程序合法,能够经受得起法律的考验和事件的检验。两年来,共受理行政复议1件,行政诉讼2件,无一撤、改、败诉。
在遏制违法建设方面,市规划局立足一个“早”字,按照“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的工作原则,加大巡查密度和力度,发现违建后,立即下达停工通知,做到查处及时迅速、处理果断彻底,力求把违法建设消除在萌芽状态。而且,市规划局对违法建设实时监控,做到查处一处控制一处。
严格批后管理 坚持拆罚并举
在批后管理方面,市规划局制定了《工程项目规划批后管理工作规定》,成立批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批后项目承办人***管理,对审批项目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掌握该项目规划执行情况。两年来,***检查批后项目669个,查处批后违建案件65件,规划核实一次性通过率由原来的不足50%,提高到了80%以上。通过加大巡查监控力度,今年上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违法建设发案数由453下降到344,违法建设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在对违法建设处罚方面,市规划局坚持“以拆为主、拆罚并举”的原则,充分运用现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行政强制权,不断加大违法建设拆除力度。组织开展了“大拆违”行动,集中拆除东部新区、泮河大街下旺村路段、迎胜南路、南关大街和泰良路违法建筑。两年来,共查处违法建设1***1处***万平方米,组织联合拆除行动200多次,拆除违法建设989处17万平方米,有力地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保障了城市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