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江宁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JNRD1801090号建议的答复
陈金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居民聚居地建设公共厕所及户外健身器材”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公共厕所方面。近年来,我局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开展“厕所革命”工作,截至2021年底,全区累计新改建201座城镇公厕达二类及以上标准,已征集234座社会公厕加入厕所开放联盟。依据《南京市全域厕所革命实施方案》精神,各单位应按照“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的要求,在新区建设、商业开发、旧城改造中,严格按标准配建工作;规划部门负责将确定的公厕指标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依法对公厕建设项目进行规划审批、规划核实;公共区域城镇公厕由属地街道(园区)负责实施建设。经与区规划资源部门核实,泉水区域现有20个居住小区内部及运粮河支河运粮河东路休闲健身步道均无U22环卫用地,由于相关环卫设施须合法合规推进,因此,麒麟街道相关部门暂时无法在上述区域补建公厕。
二、户外健身器材方面。2022年,区文旅局计划在泉水社区智康路公园、智慧路健身步道旁新建室外健身路径3套,共计30件器材;在泉水社区慧盛路9号熙悦花园、睿创新筑逸璟园新建更新室内外乒乓球桌6张;在慧盛路9号熙悦花园新建篮球架2座。区文旅局按照今年体育健身设施建设进度,计划于10月底前完成相关设施安装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下一步,我局将督促麒麟街道城管办在您反馈厕所数量不足的区域认真开展社会公厕摸排工作,鼓励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将单位内部公厕对外开放,缓解市民“如厕难”的问题;同时,积极与区规划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争取该片区后期实施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时,及时将公厕环卫用地纳入规划调整,便于街道按规范程序开展公厕补建工作。
南京市江宁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