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蓬溪县审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的通报
根据中共蓬溪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25日至11月5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审计局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16日,县委巡察一组向县审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紧抓实抓好整改
局党组高度重视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学深悟透中省市县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的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财监局、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将巡察反馈意见和党组书记代表局党组在巡察反馈意见会上的表态发言材料,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党支部,先后召开2次党组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统一全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制订整改方案,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局党组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以文件形式下发《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蓬审党〔2020〕12号),对12项具体问题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细化整改措施,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实行挂图作战,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加强监督检查,持续跟进督导。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标准之一,党组每月通报巡察整改进度,对工作提要求、作部署,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截至目前,县委巡察一组反馈的11个问题中,9个问题已立行立改,并常态化实施。
(四)坚持标本兼治,完善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举一反三,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截至目前,共修订或新制定5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努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不能腐”的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二、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有效推进整改
聚焦巡察整改台账中的4个方面11条问题,制定了11条整改措施,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的工作举措,扎实推进巡察反馈意见落地落实。
(一)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不够”的问题整改
一是针对巡察中反馈“理论学习不到位”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审计业务繁忙,工学矛盾突出,导致党组未能按照县委统一安排开展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中心组理论学习。局党组制定了2020年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开展学习。同时按照县委宣传部关于《做好
2.关于“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整改
一是针对巡察中反馈“党建工作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的问题。2020年,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单位一把手抓党建工作职责,组织召开了3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审议通过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建立了党建三项清单,涉及问题4个,已全部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进一步推动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二是针对巡察中反馈“历年来党组会议记录混乱”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办公室人员会议记录习惯不佳,没有养成分类会议记录的意识。现已规范使用会议记录本,将党组专题会议、党员会议、局务会议、业务会议严格分开,每次召开党组会议都由办公室专人记录并进行保密管理。三是按照蓬委党建领导小组通〔2020〕1号要求,在4月9日召开党组会上严格执行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书记带领学习了《***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并常态化坚持这一制度。
3.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整改
一是针对巡察中反馈“对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不重视,推进不力”的问题,主要是因为我局不是扫黑除恶成员单位,党组片面地认为只要配合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就可以了,没有主动推进相关工作。现党组切实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重视,调整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不同职能,将工作职责细分,明确责任部门,以蓬审发〔2020〕8号文件下发;党组成员、财监局、各股室、中心负责人签署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2月8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做法;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1次,重点学习了十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外在表现,提高了干部职工对黑恶势力的辨别能力;每月填写线索摸排台账,同时加强宣传,张贴扫黑除恶标语,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是针对巡察中反馈“专题会议记录与参会人员的个人记录无法相互印证”的问题,主要是因为个别参会人员对扫黑除恶工作重视度不够,会议纪律不严,没有规范记录笔记。党组书记多次要求整顿会议纪律,认真做好各类笔记。
4.关于“落实审计政策走样”的问题整改
一是针对巡察中反馈“审计项目计划变更未严格履行报批程序”的问题,主要是因为省市县有临时安排项目,未在年初计划内,大多进行了口头报批,未进行书面报批,2019年已对此问题进行了整改,按要求对调增项目向县政府报批,今后严格按照经县政府审批的审计工作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厅、市局、县委县政府临时安排的审计项目,严格履行书面变更报批程序。二是针对巡察中反馈“购买社会服务不规范”的问题,主要是因为我县投资审计项目数量众多,涉及到建筑、市政、交通、水利、农业各个方面,县审计局仅仅按照专业性考量选择中介机构,未过多考虑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进一步规范购买社会服务,蓬溪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于3月25日通过党政网向全县有关项目建设单位发布《蓬溪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关于预报送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报送预计6月30日前送审的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目前已收到124个项目,正在对项目进行分类整理打包,整理完成后按要求进行政府采购。三是针对巡察中反馈“未全面执行审理制度”的问题,主要是因为政策法规股长期缺少审理人员,全面执行审理制度难度较大。现出台了《蓬溪县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办法》,严格执行审理制度,从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实行审理全覆盖,确保审计报告的合法性、合规性。四是针对巡察中反馈“职能监督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党组书记组织召开职工大会要求审计干部要深挖细剖审计问题,加大审计线索移送力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二)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的问题整改
一是针对巡察中反馈“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不力”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局党组对主体责任重视不够,把人员力量和精力都放在中心工作上,综合派驻纪检组在财政局办公后,放松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较少,未及时健全配套制度。现我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传达了四川省审计厅厅长、遂宁市审计局局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讲话精神,进一步从工作责任、纪律规矩、宣传教育、干部作风等方面部署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细化了工作部署,明确了工作重点,财监局、各股室、中心负责人签署《党风廉政责任意见书》,进一步明确了任务,理清了责任。三是开展了党性教育,号召全局党员干部通过网络祭奠的方式表达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学习烈士们无私奉献的精神,同时激励自我,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持续努力。
2.关于“监督责任有待加强”的问题整改
针对巡察中反馈“局纪检组日常监督发挥不够”的问题,主要是因为我局的综合派驻纪检组在财政局办公,综合派驻纪检组对县审计局日常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对局党组实施“三重一大”决策议定事项***监督检查少。4月13日,向综合派驻纪检组组长汇报了党组实施“三重一大”决策议定事项的最新情况;建立了局纪检组监督检查台账,加强对审计组的日常监督,有效地发挥了局纪检组监督职责;在局纪检组的监督下,对重复报销差旅费进行清退工作。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的问题整改
我局组织全局职工再次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加强了财经相关法规制度的学习,同时调整了《蓬溪县审计局机关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蓬溪县审计局公务接待制度》《蓬溪县审计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制度,并对机关财务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清理整改。一是从2018年起,我局已取消发放审计外勤补助。二是针对巡察中反馈“差旅费报销混乱”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审计业务需要,出差人员较多,出差天数多,核对工作量大,部分人员对票据审核不到位。现我局已完善干部差旅费报销流程和手续,实施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审批制度,防止干部重报、多报、虚报情况发生,并追缴重报、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共6870元。三是针对巡察中反馈“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主要是因为部分来单位联系工作的人员未带公函,回单位后补来公函,但由于财务人员已经报销费用,未将公函放入***内,导致公务接待***不齐,不规范。现正在对报销手续不全、不合规的接待费进行梳理退回,今后将严格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四是针对巡察中反馈“违规报销公车运行费”的问题,目前正在对报销的非本单位公务用车过路费进行梳理退回,对公务用车司机、财务审核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4.关于“形式主义禁而不止”的问题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中反馈“工作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现象”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党组***督导意识淡薄,4月13日,组织召开党组会议汇报了上季度各项工作推进情况。二是针对巡察中反馈“工作作风不实,档案资料编造作假”的问题,查明了2015年度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记录与职工会会议记录笔记不一致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办公室人员未严格执行专人记录党组会议制度,委托他人代记会议记录。三是对巡察中反馈的作风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制定了《蓬溪县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局各中心股室对标方案、自查自纠,切实转变全局工作作风。自查发现部分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工作要求不高,很多工作没有习惯性检查,如:3月25日,办公室人员通过党政网发送《蓬溪县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关于预报送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的通知》,因未将***一并添加,对单位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局领导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随即进行整改。
5.关于“风险排查不全面,内部监督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整改
针对巡察中反馈“内部控制不健全、干部管理松软”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党组没有及时调整内部控制制度,过度依赖干部职工能自觉遵守日常管理制度,没有主动加强管理。一是调整了内控制度,强化各环节的内部监督;3月,在全局开展了风险点位排查,要求财监局、各股室、中心结合自身岗位查找风险点位,提出防范措施。二是建立了干部职工违反工作纪律情况台账,每月填写,切实加强了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力”的问题整改
针对巡察中反馈“支部书记抓党建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党组书记对支部工作缺乏指导,2019年1月支部换届后,没有督促支部书记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导致出现机关党建工作开展组织生活少,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少计少收党费、文号使用错误等情况。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书记对支部书记提出了批评意见,要求其切实履行好支部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按照支部工作条例要求,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召开支部委员会3次,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支部工作;召开了党员大会3次,学习了******关于疫情防控的***精神和工作要求,安排部署了支部工作;开展了党员谈心谈话活动1次,关心关爱党员干部工作生活;支部书记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讲党课1次,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二是完成对2018年、2019年少计党费的追缴工作,追缴12名党员党费共计1317.85元,已全部上缴至县直机关工委,对党务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认真学习《***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范党务工作。三是对2017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的请示进行了修改,更正了文号(蓬审党〔2018〕11号)。
2.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严格”的问题整改
针对巡察中反馈“干部任免程序不到位、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党组书记对分管人事工作缺乏指导,选拔用人流程把控不严格,未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规定的干部任免程序选拔中层干部,未办理工勤人员蒲平富的下编手续。一是严格按照蓬委发〔2015〕12号文件要求和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理流程图相关规定开展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根据我局工作需要,适时启动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综合分析研判,制定选拔任用工作方案,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二是安排专人加强下属事业单位的文件管理与存档工作。三是加强人员管理,填写人员变动工作台账。已完成工勤人员的下编手续,由县委编办直接在系统内完成下编,不再出具下编文件。
(四)在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方面
党组书记未严格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市审计局2015年对党组书记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后提出“未全面执行审理制度、指定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的问题整改不到位。一是严格执行审理制度,出台了《蓬溪县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办法》,从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实行审理全覆盖,确保审计报告的合法性、合规性。二是规范购买社会服务,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于3月25日从党政网向全县有关项目建设单位发布《蓬溪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关于预报送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报送预计6月30日前送审的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目前已收到124个项目,正在对项目进行分类整理,以便采购具有相应资质机构的中介服务。
三、下一步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办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全县事业高质量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认真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巡察整改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落实,保障以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持续加大***问效、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力度;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确保条条整改,件件着落,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县委巡察一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运用巡察成果。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及时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通过单位公开栏、职工会等方式向党内和社会“双公开”,让全体干部职工和群众知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拓展运用巡察成果,真正把巡察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推动当前工作和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转化为推动全县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25-5428080;邮政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蜀北中路539号蓬溪县审计局;电子邮箱:597738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