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3月31日)
东营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营分局
东营区统计局
按照《***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山东省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鲁政发〔2018〕1号)、《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东营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东政发〔2018〕7号)和《东营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东营区第三次土地调查的通知》(东区政发〔2018〕7号)要求,东营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始终按照实事求是的调查原则和“省级整体控制、市级质量监管、县级细化调查、各级优势互补、分级负责实施” 的组织模式,全面采用0.5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180余名调查人员历时3年,汇集了6.8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东营区国土利用状况。现将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2478.81公顷(33.72万亩)。其中,水田1312.62公顷(1.97万亩),占5.84%;水浇地18035.94公顷(27.05万亩),占80.22%;旱地3130.25公顷(4.70万亩),占13.94%。主要分布在东营区的西南区域,六户镇、牛庄镇、史口镇和龙居镇四个镇辖区内。
东营区耕地全部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
(二)园地1005.12公顷(1.51万亩)。其中,果园973.04公顷(1.46万亩),占96.69%;其他园地32.08公顷(0.05万亩),占3.31%。园地主要分布在六户镇和龙居镇。
(三)林地9742.71公顷(14.61万亩)。其中,乔木林地619.57公顷(0.93万亩),占6.37%;其他林地9123.14公顷(13.68万亩),占93.63%。林地主要分布在六户镇和龙居镇。
(四)草地5007.74公顷(7.51万亩)。全部为其他草地。草地全区分布比较零散均匀。
(五)湿地9246.7公顷(13.87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东营区湿地地类仅涉及沿海滩涂和内陆滩涂,不涉及其他湿地地类。其中,沿海滩涂9025.52公顷(13.54万亩),占97.62%;内陆滩涂221.18公顷(0.33万亩),占2.38%;主要分布在高速公路以东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范围内沿海区域和广利河入海口区域。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0357.63公顷(45.54万亩)。其中,城市用地17180.72公顷(25.77万亩),占56.59%;建制镇用地1199.27公顷(1.80万亩),占3.95%;村庄用地8002.23公顷(12.00万亩),占26.35%;采矿用地3750.36公顷(5.63万亩),占12.3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25.05公顷(0.34万亩),占0.75%。
(七)交通运输用地2980.18公顷(4.47万亩)。其中,铁路用地526.25公顷(0.79万亩),占17.66%;公路用地1624.34公顷(2.44万亩),占54.50%;机场用地6.6公顷(0.01万亩),占0.22%;港口码头用地71.38公顷(0.11万亩),占2.40%;管道运输用地5.75公顷(0.01万亩),占0.19%;农村道路用地745.86公顷(1.12万亩),占25.03%。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5910.3公顷(53.87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403.21公顷(2.10万亩),占3.91%;水库水面7591.52公顷(11.39万亩),占21.14%;坑塘水面17299.56公顷(25.95万亩),占48.17%;沟渠7989.32公顷(11.98万亩),占22.25%;水工建筑用地1626.69公顷(2.44万亩),占4.53%。
“三调”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要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