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流井工业园区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自流井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规划实施后,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及时组织规划环境影响的***评价,将评价结果报告规划审批机关,并通报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为此,自流井工业园区(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自流井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四川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自流井工业园区(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自流井工业集中区)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自流井工业园区(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自流井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区名称:自流井工业园区(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自流井工业集中区)
规划概要: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自流井工业集中区是《自贡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确定的三大工业园区之一,于2008年启动园区开发建设,公告规划面积为4.29平方公里,规划为交通枢纽和主要仓储区,同时也是适度发展的工业园区,其工业门类以适度规模的制盐工业为主,适度发展无污染和轻污染的一、二类工业。2013年,结合自流井区和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自流井工业集中区经济发展实际情况,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自流井工业集中区在原4.29平方公里基础上,新增24.57平方公里作为扩区发展,扩区后总面积为28.86平方公里。扩区后园区功能定位:自贡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发展物流、商贸为主,适度设置一、二类工业的物流商贸综合片区。《自流井工业园区(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自流井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4年取得原自贡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审查意见(自环函〔2014〕43号)。
《自流井工业园区(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自流井工业集中区)规划》为《自贡市贡舒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一部分。2012 年5 月 10 日,《自贡市贡舒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正式批复实施,其中贡舒片区功能定位:自贡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发展物流、商贸为主的物流商贸综合片区。规划范围:西起旭水河,北临旭水河、金鱼河,东止高峰山西侧山脚,南至规划外环路和乐自高速,总面积为 37.*** 平方公里,其中舒坪片区为 21.75 平方公里。2012版控规是基于《自贡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编制完成,2011 年 5 月启动了《自贡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的编制工作,并于2014 年 5 月经省政府批复实施。为适应区域发展需求, 2016年对贡舒控规舒坪片区进行局部调整,通过规委会审查同意后,纳入《自贡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维护方案》中,其中舒坪片区功能定位:优势独特的综合性仓储物流枢纽、自贡电商及信息平台的重要基地、自流井城区空间外拓新城区。规划范围:在 12 版贡舒控规范围基础上进行局部调整,面积为 22.96 平方公里。发展目标:发展公路、铁路物流,以区域生产物资交易、物流为主导的功能组团,成为自贡市物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助推自贡打造川南物流枢纽的战略实施,成为川南地区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创新产业新城。
《自流井工业园区(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自流井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规划区面积为28.86平方公里,较2012版贡舒控规范围(舒坪区面积21.75 平方公里)增加7.11平方公里,主要为扩区发展过程中拓展的荣边镇北部区域及舒坪镇西南部区域(不在贡舒片区控规范围内)。16 版贡舒控规在 12 版贡舒控规范围基础上进行局部调整,面积为 22.96 平方公里,具体组成为原12 版贡舒控规中舒坪片区面积21.75 平方公里+外调面积1.21平方公里。
本次***规划环评评价范围为自环函〔2014〕43号文中所明确的28.86平方公里用地范围,即16 版贡舒控规中原12 版贡舒控规中舒坪片区面积21.75 平方公里和扩区发展过程中拓展的荣边镇北部区域及舒坪镇西南部区域(不在贡舒片区控规范围内)7.11平方公里规划用地范围。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自流井工业园区(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自流井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街1号
邮编:***3000
联系人:向俊飞
联系方式:183****5411
电子邮箱:442588518@qq.com
三、承担规划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望江校区
邮 编:610000
联系人:杨丽霞
联系方式:134****5552
电子邮箱:149016268@qq.com
四、公众意见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电子邮箱:442588518@qq.com
信函: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街1号自流井工业园区(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自流井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 公众调查表.docx (17.07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