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金融业发展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千灯湖创投小镇产业集聚扶持资金申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千灯湖创投小镇产业集聚扶持措施》(南府〔2018〕10号,下称《扶持措施》,详见***1)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千灯湖创投小镇产业集聚扶持资金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凡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满足《扶持措施》中规定的扶持对象,均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料
本次政策申报主要针对《扶持措施》第八条至第十三条措施,请符合相关条件的申报主体按照《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千灯湖创投小镇产业集聚扶持措施申报指南》(详见***2)准备相关材料。
(二)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向区金融办提交书面申请资料→区金融办进行审核→按区级财政资金支出管理要求履行程序→区财政下达经费→拨款。
(三)申报时间
申报工作将于2018年8月31日(星期五)截止,申报过程中申报主体按需可咨询区金融办,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86238907,邮箱:jrb_zwj@nanhai.gov.cn。
***1: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千灯湖创投小镇产业集聚扶持措施.pdf
***2:《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千灯湖创投小镇产业集聚扶持措施》申报指南.docx
佛山市南海区金融业发展办公室
2018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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