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校园视频监控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平安校园”视频监控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沿江北路121号龙威大厦20楼CD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1-10686
项目名称:“平安校园”视频监控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59,873.5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发出开工通知书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交货、安装、调试,并具备初验条件。初验条件以视频网平台上线率90%或以上为准;初次验收合格并运行满一个月后申请终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人证书);
(2)经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要求:①提供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②财务报告包括审计结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①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②资信证明的落款单位名称必须与开户(基本户)许可证的开户银行名称一致,如不一致的,应提供银行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费的凭据;(如非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或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则本项不需提供,但需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4)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如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障基金的投标人则本项不需提供,但需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投标人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或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或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3) 广东省内的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三级以上(含三级)《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三级以上(含三级)《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8月19日至2021年8月26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沿江北路121号龙威大厦20楼CD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络购买,具体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9月9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良分中心会议室(2)(即顺德区大良街道县东路38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一)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金方式购买,仅限银行汇款方式购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注意相关汇款信息,对已汇出款项,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回。
2.银行汇款方式注意事项如下:
(1)供应商必须以与其名称相一致的对公账户进行汇款;
(2)汇款或转账凭证上请注明的信息:440606-2021-10686。
(3)购买标书账户(非保证金交纳账号)信息:
收 款 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
账 号:8011***********240
开户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支行
3.购买招标文件注意事项如下:
(1)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人证书。
(2)购买招标文件的形式(以下任意一项均可):
1)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携带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现场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供应商信息后即完成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可编辑的招标文件电子文件及招标文件纸质版。
2)网络购买招标文件:将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作为邮件***,按以下邮件主题格式发送至购买招标文件的邮箱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供应商信息后即完成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提供可编辑的招标文件电子文件(不含纸质版)。
①邮件主题格式:“平安校园”视频监控建设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资料”;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邮箱:gdhlsd@126.com。
③网络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可编辑版的招标文件电子文件(不含纸质版);如需邮寄纸质招标文件,须另交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费用;款到指定账户后,采购代理机构即向供应商发出纸质招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邮件送达延误、损坏、丢失、毁灭等情形不负任何责任。
④温馨提示:为确保供应商网络购买招标文件是否成功,请供应商在发出邮件后致电购买文件联系人以确认购买招标文件情况。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大良派出所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鉴海北路86号
联系方式:0757-22209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沿江北路121号龙威大厦20楼CD区
联系方式:0757-223329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先生、邵***
电话:0757-22332903
发布人: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8月19日
公告***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委托协议.pdf
(20210819确认稿)平安校园视频监控建设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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