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大学生实习基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加强顺德区与各高校在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的合作,进一步拓宽人才引进渠道,今年我区将秉承与10家全国重点高校(名单见***1)签订合作协议的精神,继续在我区相关企事业单位推进大学生实习基地工作。为使该工作顺利实施,现就今年建立大学生实习基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立实习基地目的
拓展校企联合培养引进人才的新模式,高校通过选派优秀学生到我区企业事业单位实习,使学生学以致用,进而了解顺德,熟悉顺德企业。用人单位通过接收实习学生,从中发现人才,留住人才,推动企业发展。此外通过实习基地建设,带动各高校与我区在科研资源共享、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开展更广泛的合作。
二、实习时间
一般为暑假1-2个月,具体时间由高校和企业共同商定。
三、实习对象
与我区签订合作协议的10所重点高校(名单见***1)本科三年级、研究生二年级学生和在读博士。合作高校实习人数占实习总人数10%以上。其他大专院校的本科三年级、研究生二年级学生和在读博士。
四、建立实习基地的条件
(一)能为大学生实习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必要的工作和科研条件,每次接收不少于20名高校学生参加实习;
(二)有专人负责管理学生实习期间的工作、生活,制定并上报实习培训计划;
(三)能安排学生的食宿;
(四)能为参加实习的大学生购买实习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并给予适当的实习补贴。
五、组织管理
(一)实习基地应根据学生实习期间的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实践成效等情况,及时对学生进行考评;
(二)区人才中心定期开展检查评估,年终评选一批优秀实习基地,对评为优秀实习基地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通过实习基地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开设“绿色通道”,提供户口、档案等一条龙服务。
请符合建立大学生实习基地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并认真填写《顺德区大学生实习需求表》(见***2),于5月18日前将***2的电子版和盖公章彩色扫描版发邮件到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邮箱:491194756@qq.com。
联系人:吴艳辉 联系电话:0757-22207633
顺德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2016年5月4日
***1:已与我区签约的十所全国重点高校.doc
***2:顺德区大学生实习需求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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