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佛(顺)征告〔2021〕1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征收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小布股份合作经济社土地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21年11月4日批复同意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小布工业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涉及“三地”办理转用和征收手续,批准文号为粤府土审(06)〔2021〕101号。
二、征收土地范围:顺德区乐从镇小布股份合作经济社范围内(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面积、地类:
四、补偿安置方式:乐从镇小布股份合作经济社经股民会议依法表决同意,申请将1.8758公顷的集体建设用地由政府征为国有建设用地。上述用地根据小布股份合作经济社与中选合作方签订的《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小布工业区改造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约定,采用一二级联动方式实施改造,由中选合作方按《合作协议》约定采取货币补偿等方式进行补偿,政府不再另行支付征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用、社会保障费用,不再安排留用地。
五、征收土地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即2022年2月11日前)。
六、征收土地实施单位。顺德区人民政府负责土地征收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委托乐从镇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征收土地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七、公告期限: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25日。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06)〔2021〕101号征地批复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1.被征收土地用地界址红线图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小布工业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涉及“三地”办理转用和征收手续的批复(粤府土审(06)〔2021〕101号)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