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峰山公园林分改造工程(三期)顺峰山公园林分改造工程(三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顺峰山公园林分改造工程(三期) 已由 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顺峰山公园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名称: 顺峰山公园林分改造工程(三期) 。
2.2项目建设地址: 顺德区大良旧寨山 。
2.3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地块一至地块七,种植面积约354.1亩,主要内容:清理原有林地(砍伐树木、清理杂灌),种植乔木、灌木及苗木抚育等。绿地改造方案包括林地清理、疏伐改造、火烧迹地更新及补植改造。结合现有林分特点,不同造林措施类型采取不同的造林密度。造林后实行“二二一”抚育措施,进行三年五次抚育,造林当年抚育一次及第二年、第三年各抚育二次,分别在3-4月份和8-9月份进行,主要内容是检查造林成活率,成活率低于95%要及时补植,同时进行扩穴、培土、除草、施肥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进场并开始斩树、清杂和打坎等场地处理;2019 年2月1日前完成备耕,2019年3月31日(砍伐证到期) 前完成砍伐,2019 年6月1日前完成种植。
2.5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招标控制价:2747954.78元。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造林工程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3.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3.3.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林业工程师(或造林工程师或园艺工程师或园林工程师)职称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提供近一年的有效社保证明。
3.3.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3.3需提供近 一 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等。
近 一 年是指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12 个月,即2017年11月至2018年10月。
(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4 投标诚信要求
3.4.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3.4.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信用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其他要求
3.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3.5.2 除3.5.1所述中央企业外,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属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单位参加了同一标段或同一项目投标的,应在开标会议的确认入围中标人名单环节,商议确定只保留其中一家继续参加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
4.1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依照顺府办发〔2016〕94号文及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4.2本项目采用现场同步资格告知性审查,评定标办法采用信用优先随机定标法。
4.3现场告知性资格审查,是指以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为依据,以诚实信用为原则,招标人在现场仅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性审查,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18年11月23日至2018年11月29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dggzy.cn,下同)“镇街招标信息”栏目、顺德大良街道办事处政务网(http://www.shunde.gov.cn/daliang/下同)“政府招标”栏目自行招标文件(详见本招标公告***),逾期将不能。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50000.00元。
6.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工程保证金托管专用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日上午9 时30 分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良分中心会议室(1)(即大良县东路38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第二代身份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等其它证件进行身份验证。
本项目投标交易员是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其中授权委托人需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交易员如果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已提交授权委托书的,可不再提交,如果投标交易员与《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授权委托人不一致的,需另行提交授权委托书。
8.随机定标会议
8.1随机定标会议时间(签到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1日上午9 时30 分
8.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良分中心会议室(1)(即大良县东路38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的,将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镇街公告栏”栏目、顺德大良街道办事处政务网“政府招标”栏目内发布通知,敬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并掌握相关安排。
8.3出席人员: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签到截止时间前,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
身份验证方式: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不接受临时身份证及其他证件的验证。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顺德大良街道办事处政务网上发布。
10.其他
10.1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统一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镇街公告栏”栏目、顺德大良街道办事处政务网“政府招标”栏目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及时查看。
10.2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顺峰山公园管理处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0757-29938319
传 真:/
地 址:顺德区大良
邮 编:528300
招标代理:佛山市顺德区托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 电 话:0757-22209030、22209039
传 真:0757-22209068
地 址:顺德区大良凤山西路23号10楼(新旺力商厦)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一室
电 话:0757-29938395
2018年11月 22日
***: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图纸等)
***:发标资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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