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荐优质项目最高奖励120万速览佛高区顺德园拓展区扶持新政
3月16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促进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顺德园拓展区暨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部启动区(下称“拓展区”)内高端制造业做强做大,《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顺德园拓展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试行办法(2022 年修订)》(下称《试行办法》)出台,从项目引进、规模发展、人才引进等方面制定了全方位扶持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试行办法》明确,扶持区域范围为拓展区6.65平方公里区域,具体四至范围为东至杏赞九路、南至顺创路、西至红北河、北至马冈大道。对象为在拓展区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地、纳税地均在拓展区范围内,符合主导产业方向的项目(含产业服务项目),以及成功引荐符合主导产业方向的优质项目落户拓展区的中介机构及其他产业服务机构。
此外,申报产业扶持项目的申报单位须承诺获得扶持资金后5年内注册地不迁离顺德区、不改变在顺德区的纳税义务,否则应全额退回所有扶持资金。同时,近两年内无违法失信记录和行政处罚记录,且未被列为国家、省、市失信惩戒对象。
在扶持项目范围方面,包括符合主导产业方向为先进装备、新型功能材料、电子信息、航空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公共安全与应急、环保设备、新能源、军民两用等方面的技术研发及制造;如项目不属于以上产业范围,但属于国家和省认定的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国家和省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制造业和先进制造业项目,效益好、经济贡献高的传统制造业项目以及顺德区重点招商项目。
顺德高新区是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主战场。资料图片
《试行办法》规定了对促进优质产业项目落户拓展区的社会引荐机构的奖励标准。对成功引荐优质项目,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区外上市企业,区外拥有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的企业,区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较好市场前景的等项目落户拓展区的引荐机构,按引荐项目类别给予5万—120万元的引荐奖励,同一单位引荐奖励总金额每年累计不高于120万元。
对于符合《试行办法》扶持标准的各类园区企业,则给予1万—10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贷款贴息、银行承兑汇票贴息、研发费用补贴、经济贡献奖励、获得军品市场准入许可认证资质、获得军品项目预研、承制和研发任务等企业发展扶持补助。
值得一提的是,《试行办法》规定了企业人才临时周转用房扶持标准。对拓展区内企业刚入职并在顺德区没有房产的,暂未获得佛山市、顺德区人才认定资格,暂未能解决居住和企业弹性高层次人才,给予安排临时周转用房,解决人才落户拓展区临时居住问题。
《试行办法》也对企业招工扶持标准进行了明确。对拓展区内企业直接招用首次在顺德就业员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按照员工学历情况给予每人1000—3000元的一次性入职补贴,同时对用工企业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员工住宿费用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为一年,住宿费用补贴由顺德园管理局或高新区管委会支付给用工企业。已按本办法申请并安排入住人才临时周转用房的员工不得重复申请住宿费用补贴。住宿费用补贴每家企业每年累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试行办法》修订后自2022年5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5年4月30日止。 本资金扶持项目一般每年定期组织申报和受理,人才临时周转用房则在人才公寓具备申请条件且未住满的情况下可常年申请,各项目具体的受理与申报时间以当年申报通知(指南)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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