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均安镇村级工业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均安镇村级工业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根据《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顺德区2014 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从2014年6月开始,我镇决定对太平村南面工业区、天连村东海工业区内涉嫌非法生产、违法排污等问题的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我镇太平南面工业区、天连村东海工业内涉嫌无证无照生产、违反“三同时”、不规范贮存、处理污染物等非法生产、违法排污的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清理、处罚,促使企业规范生产、合法排污,有效改善园区周边环境质量,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专项工作落到实处,决定成立均安镇村级工业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 永 生(副镇长、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均 安分局局长) 副组长:刘 志 坚(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均安分局常 务副局长) 罗 印 贤(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均安分局常务 副局长) 成 员:吴 焯 南(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均安分局副 局长) 陈 伟 雄(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均安分局副局长) 欧阳信祥(天连村党总支部书记) 陈 家 添(太平村党总支部书记) 陈 强(均安供电所所长) 潘 秋 萍(佛山市顺德区水业控股有限公司均安 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均安分局,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和协调,定期收集、汇总和上报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等。办公室主任由刘志坚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吴焯南同志兼任,联系电话:25380330。 (二)职责分工。 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均安分局负责对违反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依法立案查处。 区市场安全监管局均安分局负责对未办理工商审批手续或超越经营范围的企业进行查处。 水业控股有限公司均安分公司、均安供电所负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已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后拒不履行的企业采取停水、停电措施。 太平村委会、天连村委会负责做好整治行动的宣传解释工作;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村级工业区的整治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摸底及限期整改阶段(2014年6月至7月)。 专项小组将对我镇太平南面工业区、天连村东海工业区内所有企业进行深入摸底排查,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对列入本次专项行动的整治对象,逐一下发整改责令通知,要求即日起停止建设和生产,限期前进行补办、整改,并登记造册逐件跟进督办。 (二)立案处罚阶段(8月至10月)。 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企业,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能依法立案查处,供水供电部门采取停水停电措施。 (三)复查阶段(11月)。 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专项工作小组将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工作。重点检查停产企业是否停止生产,防治停产企业违法生产;关闭企业是否关闭到位,防止关停企业死灰复燃;限期治理企业是否完成任务,防止限期治理企业污染反弹;违法建设项目是否停建停产,防止未批先建项目继续建设。 (四)督查和总结阶段(12月)。 专项工作小组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完成工作总结报告,并于2014年12月前报送镇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积极加强与当地公安、供水和供电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实施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对重点难点要集中力量进行重点突破,积极想办法、定措施,找出有效的解决方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新突破。 (三)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对各类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做到有法必依。调查过程中要做好现场拍照取证、调查询问笔录等工作,规范执法文书。在行动时必须要注意各方面的安全,规范执法程序,保持良好的执法形象,做到文明执法,以理服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