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爱利华五金制品厂变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根据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爱利华五金制品厂的申请,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环境保护局拟对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爱利华五金制品厂变更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爱利华五金制品厂位于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清塘村民委员会“淀边”(土名),原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地面积8508平方米,年产铁架床3万套。
项目主要设备:中性除油磷化表面处理线1条(包括2个水槽)、喷柜4台、固化炉1台、弯管机3台、切割机5台、剪板机1台、钻床5台、冲床20台、焊机10台、车床1台。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我局于2014年7月25日通过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爱利华五金制品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三白环复[2014]20号);于2017年8月21日审批了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爱利华五金制品厂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三白环复〔2017〕60号)。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表面处理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下水道。表面处理工序主要包括中性除油、磷化和清洗。中性除油、磷化槽液循环使用不外排,槽内废渣定期进行清理。清洗废水经“中和+混凝沉淀”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治理设施由广州市海珠羊城环保有限公司设计。
项目废气主要为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喷粉粉尘、固化工序的有机废气和燃料废气,胶合工序有机废气。喷粉工序设置了围蔽措施,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回收的喷粉再利用;固化炉使用液化石油气为燃料,燃料废气经收集引至高空排放;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喷淋+UV光解净化”处理达标后与燃烧废气一并引至高空排放,设施广州市海珠羊城环保有限公司设计;车间内保持通风换气和定时清扫,确保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废气达标排放。
项目产生噪声、振动的工艺和设备已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并严格限制工作时间。
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了分类管理,并设置固定的能防风、防雨、防渗的堆放场所。边角料外卖回收公司回收处理。清洗剂的废包装容器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在厂内暂存时应符合危废贮存标准。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清洗池沉渣等危险废物,已落实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统一处置。
三、监测结果
项目监测时生产负荷达75%以上。监测结果表明:清洗池废水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9923-2005)中洗涤用水的标准;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固化有机废气符合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第Ⅱ时段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粉尘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监测结果详见东莞市华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报告。
四、验收结论
该项目已按照环评审批意见的要求进行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五、要求和建议
(一)机械设备应做好减震、密封、隔音等处理措施,确保噪音达标排放。
(二)必须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评审批意见进行生产,不得擅自扩大生产规模和改变生产工艺。
(三)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四)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和污染源监督管理的动态档案,建立和完善治理设施运行台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制订环保应急预案,环境保护设施因故停止运转,应当采取措施,停止污染物排放,消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危害,并及时书面报告我局。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9月29日(共5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三水区白坭镇人民二路26号,邮编:528131
联系电话:0757-87563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