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郭长勇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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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6月07日发表
关于郭长勇同志职务任命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和区人民政府区长陈英文的提请,佛山市三水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于2013年3月20日通过,决定任命:
郭长勇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佛山市三水区人大常委会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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