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以及广东省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相关要求,决定今年继续在三水区社会组织中开展等级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目的
通过在社会组织中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切实推进社会组织的改革发展,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提升社会组织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推动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评估范围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可申报参加评估:
1.2017年6月30日前成立;
2.近两个年度均按时参与年度检查,并年检合格;
3.近两个年度未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4.近两个年度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未有违法犯罪行为。
(二)参加了三水区等级评估的社会组织,其相关等级即将失效需要复评的,或其相关等级在有效期内需提升等级的,可申报参加评估。
三、评估内容
对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
(一)行业协会按照《三水区行业协会评估评分细则》进行评估;
(二)商会等联合性社会团体按照《三水区联合性社会组织评估评分细则》进行评估;
(三)学术性社会团体按照《三水区学术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细则》进行评估;
(四)民办社工机构、公益服务类民办非企业根据《三水区社会服务类、公益服务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评分细则》进行评估。
四、时间安排
(一)7月22日前,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提交评估申报表;
(二)8月15日前,参评社会组织提交评估材料;
(三)8月中下旬,2019年度三水区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专家组现场考察和综合评估;
(四)9月,评估等级公示。
五、评估程序
(一)资格申报阶段(7月22日前):
申报参加2019年三水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提交加盖公章的评估报名表一份,并报送到区民政局201室或扫描发送到ssqshzz@163.com。
(二)材料提交阶段(8月15日前):
1.法人登记证副本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2.年度检查报告书(2017年度、2018年度各一份);
3.已自评计分的《三水区行业协会评估评分细则》、《三水区学术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细则》、《三水区联合性社会团体评估评分细则》或《三水区社会服务类、公益服务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评分细则》(一式三份);
4.评估情况说明(参评单位对自评及评估指标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情况的书面说明,一式两份);
5.评估指标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三)现场检查评估阶段(8月中下旬):
评估工作情况汇报,具体内容应包括近两年来参评单位自身建设和活动开展的综合情况以及本次等级评估工作专项情况介绍。
六、其他事项
各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对促进社会组织综合建设和规范发展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认真做好此次评估的申报和其他各项准备工作。
***:1.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报名表
2.三水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有关细则
3.三水区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管理汇总表
佛山市三水区民政局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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