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定保险贷业务合作保险机构和银行的通知
关于公开选定“保险贷”业务合作保险机构和银行的通知
各金融机构: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三水区中小微企业“保险贷”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三府办[2015]4号,***1)业已印发,现就公开选定合作保险机构和银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作保险机构和银行的选定标准
详见三府办[2015]4号文件第十九条、二十条。
二、备案申请材料
符合选定标准并意向合作的保险机构和银行须向区“保险贷”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以下备案申请材料:
1.《三水区“保险贷”合作金融机构备案申请表》(***2);
2.企业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保险贷”业务推广方案(计划开展“保险贷”的笔数、金额和审批事项等);
4.乙方和丙方(即合作保险机构和银行)已签署并盖章的《佛山市三水区“保险贷”合作贷款项目协议书》(***3)。
三、时间要求
请合作保险机构和银行于3月11日前将以上材料(一式2份)提交我办。
***: 1.三府办[2015]4号
2.三水区“保险贷”合作金融机构备案申请表
3.佛山市三水区“保险贷”合作贷款项目协议书
联系人:邓智敏、邓达刚;电话:87755896、87755918
三水区“保险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