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兆盈广告设计有限公司附属工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境保护局拟批准《佛山市三水区兆盈广告设计有限公司附属工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7月21日至7月27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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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佛山市三水区兆盈广告设计有限公司附属工场建设项目 | 佛山市三水区兆盈广告设计有限公司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站前街6号(车间1) | 荆门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 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站前街6号(车间1)(地理坐标为:北纬23°9"45",东经112°52"55"),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427平方米,建筑面积392.96平方米,是租用已建成的厂房。项目主要从事广告画及宣传画的印刷生产,年生产量为24万平方米。项目定员为8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工作制度为每天工作8小时,年生产天数为300天。 | 1、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08吨/年,经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驿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最后排入大棉涌。2、项目印刷过程中油墨挥发产生有机废气,须加强车间通风排气工作,确保大气环境满足《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3、要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和设备,对产生噪声、振动的工艺和设备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确保产生的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4、边角料、外卖回收公司,废油墨及其容器属于危险废物,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统一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