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樵顺花苑项目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2〕228号
关于樵顺花苑项目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祥进路以东、大成路以南的樵顺花苑项目单体方案修改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树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樵顺花苑
三、修改情况
为满足消防、人防及其它设备配套要求,建设单位申请对樵顺花苑项目1#楼、2#楼、3#楼、4#地下车库及5#楼在规划面积不变及保证原规划车位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如下修改:
1#楼商铺屋面与住宅地面落差有垫层,修改剖面垫层做法,商铺层高不变,面积不变。首层1-10交1-J轴卫生间位置风井取消,修改为商铺卫生间,总面积不变。首层地下室楼梯疏散门修改为直接对外疏散,室外增加步级。(详见图纸)
2#楼商铺屋面与住宅地面落差有垫层,修改剖面垫层做法,商铺层高不变,面积不变。首层按供电新规范要求开关房及配电房合并。首层配电间及开关房根据供电局要求合并,修改为配电房兼开关房。天面原消防水池修改为消防水箱。首层地下室楼梯疏散门修改为直接对外疏散,室外增加步级。(详见图纸)
3#楼地下室根据供配电及弱电要求,将原电信间改为电表间。首层地下室楼梯疏散门修改为直接对外疏散,室外增加步级。(详见图纸)
4#地下车库增加人防战时配电室兼防化通讯值班室,局部修改人防墙。1#楼地下车库位置A-124号标准车位调整为子母车位,2#楼地下车库位置B-008号子母车位调整为标准车位,B-005号标准车位改为微型车位,B-013、B-014标准车位调整为无障碍车位,地下车库E轴交21轴取消一个标准车位,5#楼地下室增加一个A-176、A-176-1子母车位,地下室总车位数量原来为360个,修改后总车位数量为361个。(详见图纸)
5#楼天面人防报警间缩减层高,增加风机房,保持原立面及面积不变。取消5#楼地下有线电视间,改为电表房。首层地下室楼梯疏散门修改为直接对外疏散,室外增加步级。(详见图纸)
四、调整后方案情况
方案调整后,樵顺花苑项目总平面及单体的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五、公示时间: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29日
六、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
七、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八、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话:0757-88231399
3.电子邮件:jsgh@gaoming.gov.cn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反馈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内提交,如期限内没有提交意见则视为无异议。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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