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广东省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关于贯彻广东省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已入库项目单位、拟申请入库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动态调整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6〕5305号)有关要求,更好地发挥广东省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作用,根据我区实际,对已入库项目单位和拟申请入库单位通知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动态调整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6〕5305号)(***1)要求,请已入库项目单位、拟申请入库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填写申请表(***2)及提供相关材料。
二、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于2016年11月24日前,将申报项目的申请表和应提供的材料原件一式三份,递交到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三楼物价检查科,逾期不递交的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周雄荫 联系电话:88822034
***:
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
目库动态调整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6〕5305号)
2.申请表
佛山市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2016年11月17日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动态调整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6〕5305号).doc
***:
***2 申请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