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明湖花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美的明湖花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6月16日至6月22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佛山市高明区环境保护局,邮编:528500
联系电话:0757-88988678
电子邮箱:gmhbgh@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美的明湖花园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高明区新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高明区荷富路以东、滨湖路以南、苏河路以西、丽江路以北 |
环评机构 | 广西钦天境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山市高明区新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拟在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以东、滨湖路以南、苏河路以西、丽江路以北,建设美的明湖花园建设项目,分A区和B区。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81951.6m2,总建筑面积为334599.26m2,项目共建设15栋32层高层商住楼、21栋1-2层临街商铺,商铺大部分为单层、局部为2层,其中5#楼商铺、15#—18#商铺均设置餐饮,餐饮面积为11000m2。项目A区配套建设公厕1个,物业管理用房3个,社区居委会3个,垃圾收集点1个,门卫2个,人防报警室1个。项目B区配套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1个,物业管理用房5个,老年人活动中心1个,消防控制室1个,垃圾收集点1个,门卫1个,人防报警室1个。项目不设物业管理食堂,不设冷却塔、中央空调等,设有2台备用发电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高明区中心城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医疗废水(社区卫生服务站)经一级强化+消毒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②厨房使用天然气为燃料,油烟经净化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高空排放。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风系统。临时垃圾收集点须定时清理,并做好消毒;备用柴油发电机烟气由专用烟道引至所在商住楼楼顶高空排放;公厕采取定期消毒、除臭、清洗等防治措施,有效的减少产生的异味气体的产生,并安装排风扇,加强公厕的通排风,减少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③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措施处理后,确保达标排放。④做好固体废物的处置工作,进行分类收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⑤做好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施工期的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车辆、设备的冲洗水排入污水管道进入一污处理;严格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施工期粉尘、废气等达标排放;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噪声满足要求。 |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