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剑锋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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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31日发表
明组干〔2014〕13号
区纪委机关(区政务审计和监察局):
以下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区委研究,同意:
李剑锋同志任区纪委派驻第八纪检组副组长兼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派驻第八分局局长;
黄鑫同志任区纪委派驻第十纪检组副组长兼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派驻第十分局局长;
罗保玲同志任区纪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组副组长兼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派驻第十三分局局长。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
201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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