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执法警示活动督促企业自觉守法
开展执法警示活动,督促企业自觉守法
6月,根据省、市、区“安全生产月”工作部署,高明区安监局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警示活动”。2016年6月14日至17日,高明区安监局,联合各镇(街道)安全监管分局,到荷城街道、杨和镇、明城镇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警示活动”,检查了佛山市星华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顺发金塔家具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
6月14日下午,执法人员检查佛山市高明顺发金塔家具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打磨车间大门关闭,车间里面工人正在打磨作业,粉尘弥漫车间内,切割工人未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简易仓库储存不饱和聚酯树脂不符合要求,另外,该公司还存在没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问题。针对该公司存在的问题,区安监局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6月14日至17日,区、镇(街道)安全监管部门联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警示活动”,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家,对其中3家安全生产条件较差,涉嫌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在行动中,执法人员耐心讲解了安全生产对于企业的重要性,个别企业主要负责人从开始的不配合抵触态度,到最后承认自身存在的问题并配合调查处理。通过执法警示活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自觉守法,进一步提升执法监察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