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花曼曦苑总平面及18座单体方案调整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0〕553号
关于花曼曦苑总平面及1-8座单体方案调整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佛山市高明嘉明物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对花曼曦苑总平面及1-8座单体方案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方案调整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及1-8座单体方案调整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分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高明嘉明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花曼曦苑总平面及1-8座单体方案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喜路1街3号
四、申报类型:方案调整
五、项目基本情况:
花曼曦苑总平面及1-8座单体方案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根据施工图深化需要,对方案作以下调整:
(一)总平面图:1-8座建筑高度调整;首层架空绿化及绿地面积调整;面积指标表根据单体方案调整对应调整相关数据;
(二)单体方案:
1、1座首层配电房增加风井;1座首层配电房1、2间隔布局调整;取消开关房,增大商铺面积。
2、2座首层架空层取消一个风井。
3、4座首二层物业管理用房面积调整。
4、5座首层消防控制室面积调整;5座首层架空层一个风井面积减小。
5、6座首层架空层一个风井面积增大。
6、7座首层架空层一个风井面积增大。
7、8座首层架空层风井位置修改。
8、1-8座天面造型构架透空率及立面图修改,致各座规划建筑高度相应调整为计算到屋面构架:1座规划建筑高度由55.45m修改为57.45m;2座规划建筑高度由55.45m修改为57.45m;3座规划建筑高度由55.45m修改为57.45m;4座规划建筑高度由55.45m修改为57.45m;5座规划建筑高度由43.45m修改为45.45m;6座规划建筑高度由45.70m修改为47.70m;7座规划建筑高度由45.70m修改为47.70m;8座规划建筑高度由42.70m修改为46.40m。(详见各单体方案图)
(二)花曼曦苑1-8座单体方案调整后面积变化情况如下表:单位为平方米
经审核,花曼曦苑本次总平面及1-8座单体方案调整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等的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20年09月11日至09月22日(8个工作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31399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0年09月11日
***:佛自然资明告〔2020〕553号公示附图.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