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高明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求《高明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我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理顺各项工作关系,更多关爱帮扶弱势群体,构建平安和谐高明,根据省、市有关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区起草了《高明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实施细则(试行)》,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2016年9月9日至2016年9月18日。征询意见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与我委综治办联系。联系人:聂菱,联系电话:0757-88668028,传真:0757-88635332,电子邮箱:gmqwzfw@yeah.net;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汇路6号机关大院3号楼3楼;邮编:528500。
***:《高明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实施细则(试行)》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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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实施细则(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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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临时性保护医疗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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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明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监护工作职责分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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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明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成员单位联络员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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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明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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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明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治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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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高明区送治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