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关于开展2017年度佛山市高明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二批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促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建立工程化研究设施和有利于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机制,搭建科研与产业之间的“桥梁”,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加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产业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和经济转型升级,我区现将开展2017年佛山市高明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二批)的认定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单位踊跃申报,请各镇(街道)经促局积极发动企业申报,尤其是敦促、跟进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亿元(或以上)的企业以及每一家符合条件的高企、高企入库企业申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17年度佛山市高明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二批)的具体认定条件、组建任务、运行管理及扶持政策等均依据《关于印发→点击进入“高明区‘政企直通车’服务平台” (http://119.145.135.97/)进行网上申报。对于首次使用系统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获得“单位管理员”账号,单位管理员登录后再给具体“单位申报人”分配账号。
2.网上申报。各单位申报人进入申报系统填写《组建佛山市高明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并按要求上传所需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由申报人经网上提交后,先经单位管理员审核,提交至镇(街道)经促局管理员网上审核,最后由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管理员进行网上受理。
3.书面材料报送。项目经网上审核、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受理后,申报单位方可打印材料。书面材料按照顺序连同所需***装订成册,用A4纸双面打印,竖装。首页可采用较厚纸张,不得另加封面,胶装,书脊处打印工程中心名称和依托单位。纸质材料在有提示的地方请按要求盖公章、签名字、写日期,加具所属镇(街道)经促局审核意见。1式5份报送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9月8日17:00;镇(街道)经促局网上审核截止时间:2017年9月12日17:00;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17:00。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安排完成申报工作,逾期恕不受理。
请各镇(街道)经促局发动***4、***5中的企业积极申报,对于不能申报的企业,请在备注一栏写明原因,并将表格于9月20日前通过OA发送至科技管理科。
四、联系方式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侯尚军 88663030。
荷城经促局:88629163。
杨和经促局:88809681。
明城经促局:88836228。
更合经促局:88269789。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星河路蟠龙街21号6楼 科技管理科。
***1:组建佛山市高明区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申请书(2017-7).doc
***2: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经济〔2014〕38号).pdf
***3: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府办〔2013〕106).doc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