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佛山市高明区2012年度机关绩效和作风建设优秀单位的通报
(明发〔2013〕5号)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西江新城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区各人民团体,上级驻高明各单位:
2012年度,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重点突破、加快转型”的工作方针,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机关绩效和作风建设活动,促进各项工作取得可喜的成绩,实现了全区经济和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佛山市高明区2012年度机关绩效和作风建设考核评议办法》(明办发〔2012〕61号)及相关实施细则,区直机关绩效和作风建设考核办公室于2012年12月组织人员对全区43个参评单位进行了考核评议。经考评,参评单位全部达标,其中有11个单位获得优秀等次。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我区机关绩效和作风建设活动深入开展,区委、区政府决定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区委区府办(含区信访局、区法制办、区接待办)、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等2个A类单位,区发展规划统计局(含区粮食储备中心)、区人资社保局(含区人才服务办公室)、区地税局、公安分局、区工商局等5个B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高明检验检疫局、区档案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等4个C类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进步。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按照“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要求,全力加快高明转型升级步伐,全面提升高明区域价值,为开创高明“绿色崛起示范区”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佛山市高明区2012年度机关绩效和作风建设考核评议结果名单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
2013年2月5日
***:
佛山市高明区2012年度机关绩效和作风
建设考核评议结果名单
(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
一、A类:党群机关单位(8个)
区委区府办(含区信访局、区法制办、区接待办)、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区纪委(区政务监察审计局)、区妇联、团区委、区人大机关、区总工会、区政协机关。
二、B类:经济社会管理和执法服务职能相对较多的机关单位(20个)
区发展规划统计局(含区粮食储备中心)、区人资社保局(含区人才服务办公室) 、区地税局、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经济促进局、区安全监管局、区国税局、区教育局、区社保基金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分党组、区市场监管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交通建设分党组(含区公路局)、区交通运输分党组、区水务分党组、区国土资源分党组、区环境保护分党组、区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分党组(含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区卫生计生局(含区卫生监督所)。
三、C类:经济社会管理和执法服务职能相对较少的机关单位(15个)
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高明检验检疫局、区档案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检察院、区财政局(含区国库支付中心)、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含区公职律师事务所、区公证处)、高明边防检查站、区气象局、区武装部、区法院、区公资办、区代建中心、区农林渔业局(含区农业技术管理办公室)、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统战部、区民政外侨局)(含区社会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