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霖轩淳工艺品有限公司地块二厂区车间ABCD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城规(示)〔2017〕85号
关于佛山市霖轩淳工艺品有限公司地块二厂区车间A、B、C、D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总平面规划方案,对有关规划审批事项进行批前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霖轩淳工艺品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霖轩淳工艺品有限公司地块二厂区车间A、B、C、D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阳路12号
四、申报类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项目基本情况:车间A,建筑层数2层,基底面积为2516.***m2,总建筑面积为5162.06m2,计容面积5052.72m2;车间B,建筑层数2层,基底面积为2552.49m2,总建筑面积为5233.91m2,计容面积5124.57m2;车间C,建筑层数2层,基底面积为3075.***m2,总建筑面积为6283.12m2,计容面积6175.22m2;车间D,建筑层数2层,基底面积为3119.49m2,总建筑面积为6372.36m2,计容面积6263.07m2;具体情况见附图。
六、公示时间:自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4月14日
七、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http://gt.gaoming.gov.cn/ztzl_1/ghgs/
九、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邮编:528500。
2、电话:0757-88220162
3、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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霖轩淳工艺品有限公司地块二厂区车间A、B、C、D.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