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第八人民医院金沙分院废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补充答疑(一)
各投标单位:
本补充答疑(1)为对《佛山市南海区第八人民医院金沙分院废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工程编号:Dz2013-04-03)的补充说明,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具有同等的约束作用。
1. 业绩要求:须具有2010年1月至今已成功完成过一项以上(含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个的医院废水处理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 请问是否在这个时间内出验收资料即可。
答:以竣工时间为准,按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2. 因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在换证阶段,请问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可用旧证。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第31页已作说明“如相关证照在换证期间,则必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招标单位(盖章):佛山市南海区第八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广东飞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盖章):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
201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