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做好对既有物业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认定工作的函
各物业服务企业,各开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佛山市已于今年10月起执行《佛山市物业管理区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全建设管理指引(试行)》(佛建〔2021〕38号,http://fszj.foshan.gov.cn/zwgk/zcwj/qt/content/post_4920431.html)。在实施过程中,部分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对既有停车场车位是否符合《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 51313-2018)产生分歧,从而引发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矛盾。为做到提前告知,避免引发矛盾,并减少消防安全风险,现请各有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尽快向项目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书面咨询本项目是否符合《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设计用电总负荷以及设计单位对安装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议。在得到设计单位回复意见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向全体业主通告相关情况及建议。
二、为减少建筑使用过程的消防安全风险,请各设计单位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就原设计是否符合《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 51313-2018)客观公正地出具相关技术认定材料。
三、有需要的,请开发建设单位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对原设计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