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狮山强拆新东村约1000㎡违建厂房
近日,狮山镇官窑查治办联合镇查治办及城管、安监、国土、供水、供电、官窑居委会等部门合计约130名工作人员开展联合行动,依法对狮山镇新东村“两违”图斑厂房进行拆除!
据了解,该座厂房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筑。针对此情况,狮山镇官窑查治办前期已多次组织业主约谈并派发相关文书,责令业主自行整改。
期间,官窑查治办于1月9日对该厂房采取停水停电和封石头处理。鉴于业主未在限期内自拆,根据法律规定,狮山镇官窑查治办对该“两违”图斑厂房开展拆除行动。
接下来,狮山镇将继续加大力度整治“两违”行为,加强对“两违”行为的日常巡查与监督,落实南海区“两违”整治精神,对“两违”行为绝不姑息。
什么是“两违”行为?
根据《佛山市南海区查处治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共同责任制实施意见》南府〔20〕号文的规定,“两违”行为是指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行为。
从时间上可分为新增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和历史遗留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划分的时间:2018年2月26日。
新增“两违行为”是指2018年2月26日后新产生的或者2018年2月26日前开始施工且尚未完工的情形。
历史“两违行为”是指2018年2月26日前已完成违法占用土地或违法建设行为的情形。
南海区委区政府对“两违”行为的工作思路是:“尊重历史、分类处理、杜绝新增、消化存量”。
“两违行为”包括这8种:
(一)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未办理土地使用证明文件,规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擅自在土地上进行非农业建设或破坏农用地的违法用地行为。
(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
(三)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行为;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行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四)未取得镇(街道)宅基地报批手续即开工建设,或未按照宅基地报批内容进行建设的行为。
(五)未经批准,在河道、滩涂、湖泊、水库及其管理范围内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
(六)未经批准,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的行为。
(七)未经批准,在西樵山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的行为。
(八)未经林业部门批准,未办理征用、占用林地审批手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
举个例子
住宅小区内,业主在未办理任何报建手续,更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在一楼平台和楼顶临时搭建或者加建建筑物。这种违法建设行为不仅侵占了公共空间,还给整座住宅带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违法建设不仅存在安全隐患,也不利于城乡土地的规划、建设与管理。遇到违法建设行为,狮山市民可以积极拨打0757-12345进行举报投诉!
来源:狮山明德官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