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石改造片区第四批国有土地使用证废止公告
位于澜石改造片区,即佛山大道以东、澜石二马路以南、东平河以北片区范围内1040658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佛府土地(禅)字[2009]4号《关于收回澜石改造片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已依法收回作为澜石片区旧城改造用地。
根据2014年4月24日《澜石改造片区第四批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公告》,该改造片区中编号为4、5号的地块范围内的土地使用证已全部公告注销完毕,现按照《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及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我局依法对未收回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详见附表)予以公告废止。
附表:
序号 | 地号 | 证号 | 座落 | 权利人 |
1 | 060****40007 | 060****1167 | 佛山市禅城区澜石街道前进路5号之北 | 佛山市禅城区粮油企业集团公司 |
2 | 060****40006 | 060****1163 | 佛山市禅城区澜石街道前进路5号 | 佛山市禅城区粮油企业集团公司 |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九日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