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南澳县教育系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专题讲座
为深入******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推进家庭、学校、社会共同育人,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12月11日,南澳县教育系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专题讲座。南澳县教育局、县教师发展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全县各中小学班子成员、政教负责人、班主任参加活动。 专题讲座由南澳县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广东正治律师事务所主任蔡雁飞律师主讲。蔡律师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立法和出台背景、目的、主要内容等进行解读。蔡律师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是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儿童发展纲要,把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作为落实中央提出的“双减”任务的重要举措。《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是教育部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规则,明确中小学教师可行使多种教育惩戒手段,也为惩戒权划出了“禁区”“红线”,同时赋予学生、家长申诉的权利,并强调家校合作的重要性。 通过开展本次专题讲座,进一步引导全县教育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法律的宣传教育普及,提升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融合,形成社会协同、共同发力的工作机制,自觉承担各自应尽的职责,促进南澳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