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FJC1208地块修改公示公告
为顺利落实文昌桥地块的保障房建设任务,缓解祖庙街道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压力。由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城乡规划)和祖庙街道办联合组织编制了《
该规划于2012年4月27日通过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和各相关部门意见对规划成果进行了修改完善,为了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遵循规划编制有关程序,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现将该规划的送审前的成果进行公示,向社会广泛征询意见。从2012年5月18日起,市民可登陆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网站http://www.fsgh.gov.cn//、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网站http://www.ccgh.gov.cn//、佛山市城市规划展览馆查阅相关规划内容,并通过以下渠道将意见反馈给市规划局禅城分局。
○规划公示时间从2012年5月18日至2012年6月16日
○信函:佛山市禅城区 惠景三街38号
○E-mail:ghfj@chancheng.gov.cn
○联系人:区迅敏 83139660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关于《
一、 项目概况
地块位于禅城区东北部,规划范围南至文昌路,北临叠窖路,用地面积为9128.3㎡。现状为多层密集的旧厂房和仓库,大部分为3层以下。
二、 地块调整的合理性分析
1、集约用地,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禅城区作为老城区,直接面临着城市发展空间受限的现实问题。规划地块位于旧城区,用地主要为工业用地,集约程度低,因此,调整用地性质,适当提高开发强度,按照相关要求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将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符合集约用地的要求,同时缓解禅城低收入阶层的居住问题。
2、强化功能,突显形象
规划地块位于水道控规的综合居住区内,佛山火车站和南海中心区的主要联系干道(文昌路至海三路)上,临近佛山水道,交通及景观区位重要,其城市功能、城市景观、城市形象均应得到适当的强化和完善。因此,通过对控规指标进行调整,促进规划地块的更新改造,有利于提升禅城区的城市品质。
3、站点开发,提升价值
根据《佛山市综合交通规划》,规划地块距离未来广佛地铁3号线规划地铁站仅约300米。按照轨道站点开发理念——TOD模式,在以轨道站点为中心的步行范围内,应该进行高强度开发,宜包括中、高密度的居住、商业和办公等混合性功能,以吸引、聚集客流,提升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的整体效益。因此,适当提高规划地块的开发强度,可实现优地优用,以最大化体现土地价值。
4、小结
综上所述,规划地块的调整符合城市更新和“三旧改造”政策,是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民生的迫切需要,有利于城市产业升级和形象提升,并且符合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因此,其在规划技术层面是可行的。
三、 规划调整前后对比
(一)调整前
《水道控规》土地利用规划图 |
《水道控规》开发控制指标一览表 | |
细分地块编码 | FJC-12-08 |
用地面积(㎡) | 22199.2 |
土地使用性质代码 | R2/C1/C2/C3 |
土地使用性质 | 商住混合用地 |
容积率 | 2.5 |
建筑密度(%) | 40 |
绿地率(%) | 30 |
建筑限高(m) | 100 |
公共服务设施 | 幼儿园 |
(二)调整后
规划将《水道控规》的FJC-12-08细分地块重新编码划分为FJC-12-08、FJC-12-09、FJC-12-10三个细分地块,将重新编码后的FJC-12-08细分地块的用地性质由商住混合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调整为3.5;重新编码后的FJC-12-09和FJC-12-10两个细分地块不属于本次规划地块修改的范围,其控制指标按照《水道控规》的要求保持不变。考虑到规划地块用地规模较小,地块修改后人口规模仅增加91人,且地块西侧现状已建成文沙幼儿园,距离规划地块仅约100米,为避免重复建设,本次规划地块内将不再配套幼儿园。
调整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
细分地块编码 | FJC-12-08 | FJC-12-09 | FJC-12-10 | |
用地面积(㎡) | 9082.7 | 12856.5 | 1278.9 | |
土地使用性质代码 | R2 | R2/C1/C2/C3 | R2/C1/C2/C3 | |
土地使用性质 | 二类居住用地 | 商住混合用地 | 商住混合用地 | |
容积率 | 3.5 | 2.5 | 2.5 | |
建筑密度(%) | 40 | 40 | 40 | |
绿地率(%) | 30 | 30 | 30 | |
建筑限高(m) | 100 | 100 | 100 | |
公共服务设施 | - | - | - | |
注 | 1、用地性质代码采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50137-2011)。 | |||
2、控制指标中,绿地率为下限控制指标,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为上限指标。 | ||||
3、所有地块在实际开发建设时都必须满足《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修订版)中关于建筑间距与退让的相关要求。 | ||||
4、地块面积与实际若有出入,以实际地块拍卖或开发的数据为准。 | ||||
5、其他未尽事宜,按《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修订版)执行。 | ||||
城市设计引导 | ||||
1、建筑设计宜展现现代城市景观特色,居住建筑色彩应考虑以暖色系为主,与周边的居住小区有一定的协调性; | ||||
2、结合街头绿地适当设置体现城市文化的雕塑、小品、标识等城市家具,以丰富城市景观、提升城市品位; | ||||
3、建筑群周边的环路、步道、休憩场地等,要求有良好的绿化遮荫和座椅、垃圾箱等设施; | ||||
4、建筑底层建议采用局部架空形式,结合商业裙房、街头广场和入口空间处理,注重建筑内外空间的渗透; | ||||
5、裙楼楼顶应按屋顶花园或观光平台进行设计与建设; | ||||
6、地下空间应与人防、停车等功能密切结合,开发建设时应注重与周边地块的开发建设相协调; | ||||
7、用地范围内绿化设计需要与外部公共绿化配合,鼓励增加绿化面积; | ||||
8、建筑设计考虑标识与广告的恰当位置,考虑标识及其支撑架在不同角度时的外观,包括从地面上、附近高层建筑以及对天际线观察时的可视性。若设置屋顶广告,必须将广告高度计算入建筑限高内; | ||||
9、建筑周边环境设计必须符合无障碍设计的相关规范及规定; | ||||
10、建筑照明突出重点建筑部位,并强调整体色光的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