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检测收费新标准10日起试行
市物价局昨天(4日)发出通知,将对全市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收费进行统一,按照车型和检测方法的不同,收费标准从80元~230元不等。
市物价局称,这一新的收费标准从2010年月11月10日起试行至2012年12月30日。试行期届满时,将组织开展成本监审,并根据试行情况和监审结论,正式制定和公布收费标准。
全市范围内,采用怠速法进行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的,收费标准为:轻型汽车(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kg)120元/辆,中型、重型汽车(总质量大于3500kg)140元/辆,摩托车80元/辆。
采用简易工况法进行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的,其安全性能检测收费以上述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基础,统一扣除20元(怠速法排气污染检测费用)后,按照市物价局《关于采用简易工况法检测机动车尾气排放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再加上简易工况法检测费。收费标准为:轻型汽车180元/辆;中型汽车(总质量3500kg以上,10000kg以下)210元/辆;重型汽车(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0000kg)230元/辆。
另外,根据有关规定,出租车和公交车等具有公益性质的营运车辆采用简易工况法进行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的,将减半收取排气检测费用。同时,将取消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的复检收费项目,机动车复检不得另行收费。(来源:佛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