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锦路(五峰路至季华路)及五峰路(聚锦路至槎湾路)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聚锦路(五峰路至季华路)及五峰路(聚锦路至槎湾路)道路工程;
建设单位:佛山市禅城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聚锦路(五峰路至季华路)及五峰路(聚锦路至槎湾路)道路工程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其中聚锦路南起季华四路,北至五峰路;五峰路西起聚锦路,东至槎湾路。聚锦路南北穿越大江工业区,五峰路占用现状大江村村道修建。工程占地主要为现有道路、河涌、工业厂房,无占基本农田。项目为新建项目,共建两条道路,分别为聚锦路和五峰路。
聚锦路工程路线全长约1.76km,为二级公路兼城市道路功能,路宽约为30~35.5m,双向6 车道,设计速度30~40km/h。五峰路全长约169m,为二级公路兼城市道路功能,路宽为36m,主路采用双向四车道,两侧设置辅道,设计速度40km/h,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
本次工程含道路、给排水、箱涵、结构、交通、绿化、照明等建设内容。
工程总投资:48352.02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废气:拟改造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建筑材料运输、卸载中的扬尘,土方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以及运输车辆的尾气排放等;营运期主要为汽车运输产生的汽车尾气及路面扬尘;
2、废水:主要是施工期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雨水对建筑材料堆的冲刷对水体的污染;营运期为路面雨水冲刷对水体的污染;
3、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施工建筑垃圾,施工弃土,施工期生活垃圾等;
4、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施工期间的机械噪声,噪声级在75-90dB(A)范围内,建成营运后主要是来往车辆造成的交通噪声;
5、生态环境:主要是施工期道路管网开挖等,道路等工程有临时性的施工占地。土石方作业中会造成的局部水土流失;石料场还将产生噪声、扬尘,从而给生态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三、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气:
施工前,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施工工地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硬化等降尘处理;易产生扬尘的土方工程等施工时,应当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拆除工程必须采取喷水降尘措施;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在48小时内未能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对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处理。在工地内堆放的建筑材料,应当采取覆盖防尘网或者防尘布,定期采取喷洒粉尘抑制剂、洒水等措施;运输砂石、渣土、土方、垃圾等的车辆应当采取蓬盖、密闭等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因物料遗撒或者泄漏而产生扬尘污染。
运营期间,应加强机动车辆的运输管理,控制污染物排放量明显超标的车辆进入道路,减少车辆尾气污染;在靠近道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点附近多种植乔、灌木;加大环境管理力度,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在敏感点进行环境空气监测。
2、废水:
施工期: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运输至指定的场所进行处理,设置弃渣排水池,严禁排入附近水体;在雨天情况下,施工泥浆应收集于排水池中并用帆布进行覆盖,雨天过后对施工泥浆进行自然风干,减小因雨水的冲刷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用沉砂池去除大的颗粒物,处理后的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污泥经干化处理后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弃渣场进行妥善处理;械设备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和石油类,采取沉淀隔油池处理后的水可以用于洒水降尘,严禁排入附近水体;箱涵施工期间其两岸各100m范围内不得堆放含有害物质的建材如沥青、水泥等,并应设篷盖,必要时设围栏,防止各类施工机械的油污及泥浆等有害物质直接排入河中,对河水产生污染。
运营期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车辆上路,防止道路散失物造成污染;对道路雨污管线进行定时巡检,保证其正常运行。
3、噪声:
施工期:高噪声施工机械在午休时间和夜间停止施工作业;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施工物料运输时,尽量在白天运输;几种施工场地尽量远离周边敏感点;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具有高噪声特点的施工机械应尽量集中施工,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做到快速施工;集中施工场的位置应妥善选取,首先必须紧靠大型施工场地,以缩短运输路线,当施工场位置不可避免要靠近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则选择的施工场和居民区的直接影响点之间应设有施工围护栏等噪声障碍物;
营运期:根据工程特点和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噪声控制措施,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等。
4、固体废物: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将产生建筑垃圾及开挖弃土,余泥渣土将严格执行佛山市相关余泥渣土排放管理的规定,向佛山市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处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好余泥渣土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遮布,出施工场地前做好外部清洗,做到沿途不漏洒、不飞扬;运输必须限制在规定时段内进行;对可再利用的废料,如木材、竹料等,应进行回收,以节省资源。
营运期强化道路沿线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的监督工作,每天清扫,清扫的固体废物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
5、生态环境:工程施工过程中道路两侧树木需做好移栽工作,不必全部破坏重新种植,而是以暂移种、设计补植为好。合理设置土方填挖施工现场临时排水系统,及时疏导雨水,以减少雨水对挖填坡坡面的冲蚀;
营运期:完善植被的恢复,加强绿化管理,做好沿线的绿化工作。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为城市公共交通建设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其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佛山市整体规划。本项目建成后将有效禅城区的道路绕行拥堵现象,对改善和提升周边环境,加快区域开发,对促进禅城区的经济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同时,项目的建设也在一定程度上健全城市功能,是交通网络建设的需要。
项目建设对沿线区域的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不可避免的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降低至环境可接受的程度。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对象为:受项目影响的周围公众,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拟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是:通过网站、敏感点张贴公示向公众公布环境信息,采取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
(1)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2)您对本项目开发的了解程度;
(3)您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4)对本项目建设及其带来的环境影响和减缓措施的建议、要求等;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六、联系方式
为确保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顺畅地将对本项目的意见及时反馈,特公布相关部门意见受理的通讯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禅城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六街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0757-82109135
2、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州市怡地环保有限公司(环评资格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130号)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68号交易广场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833222698
七、公示时间
公众对本项目提意见的时间期限为本次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方式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工程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通过发送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
亦可通过邮件或邮寄的方式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资料索取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佛山市禅城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