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元村河涌改道工程补遗通知书(第03号)
至各投标人:
本补遗通知书是对《上元村河涌改道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补充、修改,与招标文件共同对投标单位具有约束作用。
一、招标文件答疑:
问题1、招标文件P136年度考评结论是需要提供什么?
答:“年度考评结论:”修改为“是否允许投标:”。(说明:“是否允许投标”指投标人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中的信用信息公开的企业状态栏显示的状态)。修改后内容如下:
问题2:清运泥为什么清单堆距80米,但标书写土料堆放自己另找地方?究竟泥土是否有地方堆放处理?不用我们自行运走吗?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129页“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的第1.3.2.4款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的运距仅供承包人参考,投标报价时按实际运距考虑。承包人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土料场、土料运距及运输方式,不论承包人采用哪个土料场,土料情况须符合本合同规定且不得向发包人提出工程造价的增加;承包人应对场地进行考察,考虑日后场地的施工安排,将材料堆放场地费用及材料搬运费用也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向发包人提出工程造价的增加;施工中的弃土地点没有指定,由施工单位在遵照当地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自行选定堆放场地,严禁在路基范围内堆放,上述费用也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因有关弃土不当,所发生的一切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二、特别提示:
1、本招标文件补遗通知书(第03号)是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补充、修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或其他函件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视为已作相应修改或补充,投标文件应根据此编制,否则后果自负。
2、若招标文件补遗通知书(第03号)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本通知书内容为准。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上元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