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威局长在省交通运输厅春运执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加强领导,科学部署,严格执法,文明服务
确保2011年春运期间运输市场规范有序
——2011年春运执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何俊威
同志们:
2011年春运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国家和交通运输部、省春运办有关工作方案、文件的精神要求,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全力抓好运力组织的同时,要重点强化运输市场动态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等各类损害运输市场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确保群众满意出行。今天在这里,将2011年春运执法工作会议与全省迎亚运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专项整治总结大会一并召开,目的就是要认真贯彻交通运输部和省的春运工作要求,在巩固迎亚运专项整治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发挥连续作战精神,全力做好2011年春运执法工作。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意见:
一、 充分认识2011年春运工作形势
(一) 客、货运输需求大幅增加,客流、物流高度集中
2011年,随着国家实体经济复苏和居民收入水平的大幅提高,以及交通运输条件的改善,广大群众探亲、旅游、外省务工人员节前返乡、节后返岗等出行需求明显增长,生产生活必需品和消费物资需求也有所上升,加之节日期间学生流、民工流、探亲流相互重叠,春节期间,我省道路、水路运输都将迎来明显客流、物流高峰。根据预测,今年春运,我省公路水路旅客发送量约1.25亿人次,较上年增长8.6%,其中公路发送旅客1.23亿人次,水路发送旅客约200万人次,维护运输市场正常秩序的任务相当艰巨。
(二) 受利益驱动,交通运输违法经营现象将明显增加。
新春佳节是我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节日气氛浓厚,回家团聚、走亲访友、丰富物资储备是全省、全国广大人民群众必备之举,高度集中的客、货运输流量与平时拉开了很大差距。各类客、货运输经营者,尤其是客运市场经营者,都不会错过良机,都想趁着春运多赚一把,违法经营、不规范经营等现象将明显增加。从历年春运执法工作情况来看,春运期间,蓝牌车、摩托车非法营运、客运班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长线短跑”、甩客、转卖旅客、旅客包车、出租汽车异地经营、货运车辆超限运输等违法现象较平时明显增多。尽管2010年以迎亚运为契机,全省开展了为期九个月的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专项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各地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一定不能松懈,要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全力保障春运期间运输市场规范、有序。
二、 认真落实春运执法各项工作任务
2011年春运从1月19日开始,2月27日结束,为期40天。做好春运工作,是交通运输行业每年的第一件大事,不仅是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地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按照“科学组织、安全第一、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原则,以保安全、保畅通、保疏运为目标,全力做好2011年春运执法各项工作。
(一)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
各地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春运期间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同志统一指挥,执法机构一把手直接负责,确保春运期间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指挥有力,运作高效。各地要在道路、水路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继续以客运市场、危险化学品运输为重点,严厉查处蓝牌车、摩托车非法营运、客运班车“长线短跑”、“短线长跑”、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甩客、宰客、转卖旅客、旅游包车违法从事班车经营、出租汽车异地营运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客运站经营行为,查处客运站私自接纳未经批准的客车进站经营、允许客车超载出站等违法行为,会同当地工商等部门重点清理取缔非法设立的客运站点和售票点;严格规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严厉查处未经许可、使用无效证件、无从业资格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及非法改装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等违法行为,确保运输市场规范,群众出行安全。各地要按照“维护春运客运市场秩序为主,兼顾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加强春运期间客运车辆监督检查和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关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超载客车卸客转运工作。
(二) 加强部门合作,强化路面执法
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实际,积极协调公安交警、工商、城管、港航等部门,在已有联合执法机制的基础上,合理编排执法队伍,统筹安排执勤时间,必要时协调组织多地市联动执法,加大对车站、码头、商场、旅游景点及周边路段,早、晚及上下班高峰时段的路面巡查,始终对整治重点保持高压态势。与外省(区)毗邻的地市,要依托省际稽查站点加强对外省籍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确保春运道路运输市场安全有序。
(三) 继续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舆论宣传作用,在当地电视台黄金时段、有影响力的报纸、广播电台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讲解“黑车”非法营运等违法经营行为潜在的危险性,及打击违法经营、维护正常秩序、保障春运安全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黑车”、“黑票点”等违法经营行为,选择正规运输途径出行。要通过辖区内运输企业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法律教育,督促经营者自觉遵章守法,合法经营。
(四) 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服务意识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监督,做好春运文件及相关法规规章的学习培训,以保安全、保畅通、保疏运为目标,统一执法尺度,规范执法行为,坚决杜绝公路“三乱”,严防因执法不规范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发生。坚决禁止向检查站执法人员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坚决禁止因行为不规范、不文明致使行业形象严重受损的情况发生。一旦发现违法违纪行为,一律严肃处理。执法过程中,要重证据,重程序,认真贯彻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对轻微违章行为,依法纠正,登记备案,教育放行。除非法营运、严重超载等危及旅客安全和严重违法违章情况外,一律不得扣留车辆。各地要督促一线执法及窗口服务人员按照《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5个规范约束自身形象和行为举止,强化文明执法、执法为民的服务意识,在案件处理窗口公布春运相关政策和有关违章处理规定,积极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提供执法咨询等服务。
(五) 落实专人负责,做好信息报送
各地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要认真执行信息报送制度,落实专人做好春运期间执法工作有关数据及违法案件统计工作,保证执法数据和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并按规定报送,发生重大执法事件要及时核实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执法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及时向省厅反映。春运结束时要及时报送春运执法工作总结。
同志们,春运执法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继续保持迎亚运专项整治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保持人心不乱、队伍不散、差错不出,全力做好春运执法工作,确保运输市场规范有序,为让广大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