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佛山市推进区域合作工作方案等文件
8月16日下午,市政府召开十四届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佛山市推进区域合作工作方案》等文件。
《佛山市推进区域合作工作方案(2013~2015)》提出,我市将进一步推进各区之间在交通、教育、文化、旅游、卫生等方面的合作,促使基础设施网络逐步形成、产业优势互补明显增强、区域环境实现联防联治、社会事业实现融合发展。并将逐步有效解决断头路、交叉路等问题,公共交通一体化基本实现,加快推进TC管理(交通共同体)、财政投入一体化两大核心任务。力争实现相邻组团间公路交通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境内轨道交通里程达290公里,基本实现镇镇通高速公路。在环保领域,将建立更严格、高效的网络监管体系,重点推进汾江河、西南涌、丹灶环山沟等跨界河流的污染治理,并建立全市统一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治机制;在医疗卫生领域,将探索研究居民门诊医保市级统筹,研究各区门诊医保政策统一的可行性,达到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逐步实现全市居民跨区就医结算的目标。
为进一步推进区域合作,我市将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每年安排一批跨区合作项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对项目推进任务进行分解,项目推进达不到计划进度要求的责任单位,要书面说明情况,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报市政府审批后全市通报。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佛山市河道水面保洁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河道水面保洁管理实行属地负责原则。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为牵头部门,各区要安排年度专项资金用于河道水面保洁,确保河道水面保洁工作常态化。办法提倡采用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模式,引进市场竞争机制,鼓励由专业化公司承担河道水面保洁任务,提高河道水面保洁质量和管理水平。同时也鼓励创新河道水面保洁管理模式,鼓励各区、镇因地制宜在内河涌分隔处安装拦网等设施,加装视频监控设备,实现数字化实时监管目标。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