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镇街两级安委会实现双主任制全覆盖
截至7月12日,高明区、镇(街)两级安委会已全部完成“双主任”制人员调整,相关工作制度正在征求意见并即将印发实施。具体来说,“双主任”制即由区委书记、区长共同担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共同成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
高明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双主任”制度,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受区委书记及区长“双主任”委托,主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其他区委常委以及区人民政府其他副职领导按照《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分管主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此外,高明各镇(街)迅速行动,均在7月12日前正式印发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文件,实行“双主任”制。至此,高明区、镇(街)两级安委会实现“双主任”制全覆盖。
同时,高明区安委办已完成《高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双主任”制工作规则》的拟制,从“双主任”制工作内容、运行模式、保障措施等方面,对进一步落实、落细“双主任”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目前,《工作规则》正进行意见征询。
下一步,高明区安委会及其各成员单位将以实行“双主任”制为契机,持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长效机制,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作出高明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