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征管工作移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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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6日发表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调整市与禅城区财政体制方案(暂行)的通知》(佛府[2007]71号)的有关规定,佛山市禅城区范围的契税征管工作移交禅城区财政局负责。从2008年1月1日起,禅城区范围内的房地产承受者缴纳房屋契税、土地契税及契税减免等各项业务,请到祖庙路百花广场19楼“禅城区财政局契税征收处”办理,南庄镇的业务由禅城区财政局委托南庄镇财政所办理。
查询电话:83999181、83999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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