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源公司涉嫌污染环境6名经营者相继落网
近日,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成功抓获潜逃半年的2名涉嫌污染环境罪在逃人员,成功破获一起环境污染案件,为辖区蓝天保卫战再添彩。
2017年3月2日,南海公安分局小塘派出所接南海区环境保护局移交线索: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一油品加工场的储罐正在进行危险废物过磅,重量为68060千克,根据相关规定,超过3吨则涉嫌非法处理危险废物罪。接报相关情况后,警方立即对相关情况核实并立案侦查,并于2017年4月14日将该加工场实际经营者周某波被抓获归案。
据悉,嫌疑人周某波2014年9月9日申请登记了佛山市安某能源有限公司。期间未取得相关技能的评审,便将安某公司的储油罐等设备分租给余某裕、梁某明、何某强及梁某和梁某胡等人用于生产储存油品。环保部门现场提取油罐内的油品样本送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检验,确定为国家危险废物,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2017年8月底,嫌疑人何某强、余某裕、梁某明三人相继到案。今年5月3日和5日,潜逃半年的梁某胡和梁某也被警方抓获归案。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民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8条相关规定,严重污染环境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警方在此再次督促相关企业,要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重视环境保护,杜绝违法污染环境侥幸心理。